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建议体貌端正、无传染病史;女生身高1网址未加载米、男生身高1网址未加载米;单眼裸视力0.7(含)以上(环形视力表),无色盲、色弱;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晰,听力正常;无慢性病史;无犯罪史。考生的身高等个人数据信息以《考生体格检查表》为准。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五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六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录取,其他省(市)按照分类分代码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二十条 江苏省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当文化总分相同时,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招委〔2020〕4号)中的同分排序规则安排专业。再同分者,结合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综合排序。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外省考生按各省公布的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对进档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安排专业。
第二十一条 我校所有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日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