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宿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宿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1、在江苏省以外录取新生,按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2、我院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和高考成绩,严格遵循省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考生语、数、外三门课程的总分择优录取;在投档总分和语、数、外三门课程的总分均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以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4、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必须均达到省控线,并按照专业考试成绩加文化考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艺术类考生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专业总分择优录取;在投档总分和专业总分均相同情况下,依次按以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5、艺术类考生兼报普通类专业,录取时可视同普通类考生。
6、各专业考生不限外语语种,但入学后我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开设俄语课程、公共英语课程,其他各专业仅开设公共英语课程。
7、我院所设专业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考生无比例限制。
8、对于享受优惠政策(加分)的考生,按各省(市)规定加分后提档、录取。
9、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规定时限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