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西南交通大学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西南交通大学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教育部“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四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五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及加分政策处理办法:学校认可各省(区、市)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含小数位),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依据。按“分数清”的方式安排专业(内蒙古自治区除外),即以分数优先方式、结合专业志愿,排队安排考生专业,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若考生投档成绩不含小数位,投档成绩整数位相同时,理科(或综合改革)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录取先后顺序,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录取先后顺序。对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在高考改革省(区、市)的录取办法,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定的“志愿清”专业安排办法,即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成绩不含小数位,整数位分数相同时,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录取先后顺序,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录取先后顺序。对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学校将严格按照分省招生计划数录取考生,对于超计划数投档且不满足录取条件的考生,学校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土木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类(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生物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安全科学与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仅招收有本条所列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于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因用人单位在录用毕业生时要求毕业生不得有色觉功能异常,请色盲、色弱考生慎重报考以下专业:车辆工程、交通运输类、安全工程、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自动化、建筑学、建筑类。
第二十条 学校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特别是土木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类(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生物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安全科学与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主要课程采用全英文教学,考生应有较好的英语基础,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第二十一条 报考建筑学、建筑类的考生,须具备徒手画能力,学生进校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徒手画加试。徒手画不合格者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和学校其它专业录取分数线及人数情况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第二十二条 学校保送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特殊类型入选资格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加分政策处理办法、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相对应类别的招生简章执行。其中,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包含政策性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