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四川民族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四川民族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根据教育部规定,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录取机制,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认可各省(市、区)加分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少数民族预科除外),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
第十七条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公共外语按英语安排教学,小语种考生请慎报。
第十九条学校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调档比例为120%。
第二十一条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
1.普通类专业均不设专业级差,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即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和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考生在投档成绩相同,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录取。当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配到尚未满额的其他专业。对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四川省招生考试机构组织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考,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必须同时达到四川省划定的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不设专业级差,以“专业志愿优先”方式,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配到尚未满额的其他专业。对于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二类模式招生按川教函?2017?242号“即2020年高考起,按汉语文与藏语文或彝语文各50%计入。招收二类模式考生的普通高校藏文、彝文专业在录取时,由四川省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志愿情况划线,按照投档规则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录。”政策执行招生录取工作。
4.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5.对于已经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区),我校依据向相应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报送并向考生公布的选考方案,按照相应省(市、区)的招生录取工作规定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