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四川工业科技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3.新生入学后,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资格审查,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具体按生源省(市、自治区)相关要求执行。
(2)对于非高考改革省份的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学校依据投档成绩(成绩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在录取中原则上优先满足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要求。如某些专业第一志愿满足率低,则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将会调剂到后序专业志愿录取。
若生源所属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对专业志愿录取有特殊要求的,将按其相关要求执行。
(3)对于高考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根据该省新高考方案相关录取办法执行。
(4)对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进档考生,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上省控线的前提下,按照文化和专业总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直至录取满额(总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录取)。
(5)各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入学后学校各专业只开设公共英语课程。
(6)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委有关加分、降分政策。
5.学校预留计划为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解决各省(市、自治区)生源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的使用和投放必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6.录取期间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如有必要,学校会和考生电话沟通相关录取事宜,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考生责任自负。
7.凡被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不报到注册的取消入学资格。
8.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四川工业科技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一并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并执行国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