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各类政策性加分原则上予以承认,但增加的总分值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阅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四条 根据学校教学要求,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教学统一按英语语种安排,报考我校英语和翻译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考试语种必须为英语。
第十五条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19〕3号)及相关专业补充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当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高考综合改革3+1+2模式省份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历史等科目类)或数学(物理等科目类)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高考综合改革3+3模式省份的考生依次按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单科第二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十七条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要求一致。学校录取时按照相关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在高考文化分和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1.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音乐表演(声乐)、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专业,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专业统一测试且成绩合格。各省投档规则按照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艺术类招生政策执行。考生进档后按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序,若投档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排序,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广东省、山东省、黑龙江省、江西省)专业,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若生源所在地有省级专业统一测试及要求的,考生同时须按有关要求参加测试且成绩合格。考生进档后按校考专业分由高到低排序,若专业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排序,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按教育部要求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经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时专业要求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