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无锡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无锡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八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录取。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份组织的美术类统一考试。
2.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3.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对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 )规定执行。学校各专业的录取不规定男女性别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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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我校的公共外语课仅开设英语课程。
5.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提供的生源分布情况和相关规定调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6.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院校投档规则进行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7.进档考生专业志愿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录取,即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根据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队,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如果所报第一专业已满,按顺序考虑第二专业,依此类推。
8.当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我校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市、区)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政策,则按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优先录取,如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艺术类考生再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新高考改革省份则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其余省份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9.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对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当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调阅档案,按照各省考试院艺术类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最终的录取信息以该省招办公布为准。
10.在不降分录取的前提下,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的加分投档政策。
11.其他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学校有关招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