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四条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五条英语教育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
第十六条 所有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省(市、自治区)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主要依据。
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配时,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将其调配至尚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艺术与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与体育类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控线后,学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在进档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统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文化统考总成绩也相同,则按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调配原则与普通类专业调配原则相同。
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根据川教[2010]26号等文件规定,患有以下疾病者视为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不合格:肝硬化、慢性肝炎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此类考生慎报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专业。
第二十一条 录取期间,考生可通过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复查,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按照有关招生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