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广元中核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广元中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和纪律,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我院采用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按国家或计划招生的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二条 所有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三条 对符合国家和有关省市加分、降分政策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与其他考生视为同等条件录取。
第十四条 学院在录取时遵循平行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在专业录取上按照专业志愿顺序,结合专业计划和报考志愿进行,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择优录取(文科按照文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理科按照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同分情况下按数学、语文、英语顺序单科成绩从高到低)。
第十五条 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时,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文科按照文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理科按照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同分情况下按数学、语文、英语顺序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面向已实施高考改革省份,学院按照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因身体健康状况致使生活无法自理或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和学院等官方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九条 所有录取新生进校后进行资格审查,若有与录取信息不符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凡在我院规定报到截止时间15天之内,未到学院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将按自动放弃入学处理。新生入学后,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