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四川体育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四川体育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规定,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招生专业及计划、录取批次、招生代码均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告为准。
第十四条调档比例按照省招考委确定的投档比例调档。
第十五条对于进档考生,依据“志愿优先”,按照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按照考生专业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认可省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政策性加分后形成的成绩作为投档、录取的成绩依据。
第十七条对报考我院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