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滇西应用技术大学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滇西应用技术大学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四条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及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总分、数学(文/理)、外语、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于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未录满计划数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第十五条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六条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专业成绩均要达到云南省艺术类、体育类录取控制线,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考生。
第十七条参加云南省组织的“三校生”高考,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专业成绩均要达到云南省艺术类录取控制线,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考生。
第十八条报考学校部分专业需参加云南省组织的少数民族语言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
第十九条“少数民族预科班”、“直过民族班”和地方专项民族班计划录取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直过民族班”计划面向云南省招收普米族、阿昌族、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布朗族、景颇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考生;地方专项民族班定向招收德宏州、怒江州和迪庆州普米族、阿昌族、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布朗族、景颇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考生。
第二十一条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收应届专科毕业生升学统一招生考试(“专升本”)、 普通高等学校预科班升学考试(“预科升学”)的录取,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校五年制高职(3+2)招收初中应届毕业生,采取联合办学模式,中职段三年在联办中职院校就读,高职段两年在相应学院就读。
第二十三条各专业男女招生比例不限,政策性加分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办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