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重庆城市科技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制定本科招生重大政策,讨论和决定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处作为本科招生的执行机构,在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采取远程网上录取。
2.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和学校预留计划确定调档比例,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顺序志愿调档比例为120%)。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认定当地省级招办的加、降分政策。
4.学校在可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时,对自愿申请录取到非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学校尊重考生意愿调剂。
5.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重庆、江苏、福建、湖北、河北、广东的选考科目详见当地教育部主管部门已公布通告。
6.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分相同时,认可生源地同分位次排序原则;若未规定,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7.艺术类录取规则:
①有校考省份专业成绩认定校考成绩,摄影专业:重庆、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江西、山东、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陕西、宁夏(美术类考生报考)、青海,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北京、河北、内蒙古、江苏、山东、广东、广西、海南、陕西(须达省播音与编导类统考最低控制线)、宁夏、新疆,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重庆、北京、天津、黑龙江、江西、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青海。
②无校考省份,专业成绩认定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统考成绩。
③顺序志愿、一档多投志愿省份:专业文化双上线,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再比较文化成绩。
④平行志愿省份: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时,则再依次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⑤如以上排序规则仍完全相同则按专业单科成绩排名,依次为素描、色彩、速写;在专业单科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8.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9.在各省份投档录取过程中,与学校取得联系,自愿放弃就读的考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发送退档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学校将退档。为保证被录取考生的权益,学校最长可能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10.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