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山东警察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山东警察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报考我院的考生,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4.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6.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具有山东省户籍并参加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
7.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8.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9.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第十五条报考考生须参加山东省统一组织的公安院校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第十六条政治考察。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面试。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第十八条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三)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四)色觉:无色盲、色弱。
(五)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第十九条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二)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三)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四)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以上4个项目须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第二十条学院录取批次为提前批。
第二十一条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省公安厅政治部文件,学院招生计划预分到全省十六市。在考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均合格的基础上,分市、分男女、分专业类,根据预分计划,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二十二条如第一次投档生源不足,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网上公布缺额计划,符合条件的考生可进行征集志愿填报。
第二十三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普通类一段线。
第二十四条对符合国家规定的加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承认。
第二十五条学院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其它语种考生若报考我院,录取后需改学英语。
第二十六条学院实行公安学类、公安技术类两类招生与培养,考生按照专业类填报高考志愿。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修学通识基础类课程,第二学年根据人才培养需求、学业成绩和个人志愿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七条录取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按照公安部、教育部文件执行。
第二十八条录取结果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渠道和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