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院各专业录取批次、调档比例、专业代码等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 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并按加分后成绩分配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学院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为依据。新生入学后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艺术类统考专业承认各省美术联考成绩。江西省、天津市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为校考专业,考生在文化课合格后,按我院校考成绩录取。
第十八条 在内蒙古,我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志愿清,美术统考过线,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九条 在专业录取时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学生入校后可申请再次调整专业。
第二十条 平行志愿一次性投档,未完成计划参加征集。顺序志愿,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将依次接收后续志愿考生,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高考总分相同的前提下,普通类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成绩(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其中限选物理的专业,优先参考物理成绩,不限选的专业,优先参考历史成绩),美术类依次比较美术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成绩。
第二十一条 为维护考生和学院利益,在高招录取期间,招生就业办公室将根据工作需要及时与考生进行电话联系,确认录取专业、通知书邮寄、宿舍预选等事宜。请报考我院的同学及时将考生基本信息通过我院招生网站或致电方式进行登记、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