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完成全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后,若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完成全部专业志愿录取后,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将其调剂到其他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报考我校小学英语教育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且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0分(150分制)。
第十一条艺术类专业均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艺术设计、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相应模块的考试且合格。录取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据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大数据技术专业限招理科生。
第十三条各专业的体检标准严格按国家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有明显身体缺陷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师范类专业。
第十四条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