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录取方式与批次
1.录取方式: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录取批次: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我院参加常规批次录取。
第十八条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2.学院调阅考生档案按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进行;
3.普通类考生(不包括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按照各省志愿设置及投档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 ,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4.艺术类考生录取完全按照山东省艺术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进行;
5.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录取根据各兵种对身体体检和限制男、女生报考要求,按“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录取;
6.录取专业的确定:对于进档考生,根据所报志愿和录取规则确定专业。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和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状况,必要时学院可适当调整分专业计划并报省教育厅审查批准,以批准后的专业计划组织录取。
第十九条我院及时公布录取信息。考生可通过我院咨询电话(0538—8628118、8628178)或我院网站(http://www网址未加载.cn)查询录取结果,也可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根据考生提供的地址,学院用专用特快专递寄发录取通知书(学院支付邮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