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七条我校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录取规则执行。专业安排如下:
(1)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以改革后省考试院公布的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2)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结合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在要求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遵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要求进行录取。
第八条各专业录取原则上不限外语语种和男女比例,新生入学后,学校开设的公共外语语种仅为英语。
第九条 我校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一学期后按《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专业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执行专业分流。热能与发电工程类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技术、热工自动化技术、发电运行技术、核电站动力设备运行与维护、电厂化学与环保技术5个专业,计算机类包括计算机网络技术、移动应用开发、大数据技术3个专业。
第十条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对考生身体状况进行审核,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参照行业用人标准按照下列条件录取:我校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供用电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4个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输配电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热能与发电工程类(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技术、热工自动化技术、发电运行技术、核电站动力设备运行与维护、电厂化学与环保技术5个专业)、新能源装备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环境工程技术11个专业均不招色盲的考生。考生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报请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 我校认可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加降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