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1.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旅游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中西面点》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4.对未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录取顺序:对实行“顺序志愿”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直至招生计划完成。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艺术(美术)类考生录取顺序:招生省份的艺术(美术)类考生录取规则按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5.对未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科目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对进档艺术(美术)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优先原则安排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
对重庆市考生按“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进行投档。一个考生只能录取到一个志愿,且不允许因“自行放弃录取”原因退档。
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录取。
对在海南省等高考改革试点省份考生按照相应省级招办公布的录取工作文件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6.我校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教育部批准书编号PDE50UK3A20201111N,专业代码510204H,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具体招生代码、招生计划、录取批次最终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7.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无。
8.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有无分数级差要求:无。
9.加降分要求:对于报考我校且符合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0.录取结果查询渠道见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网站与重庆商务职业学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