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重庆交通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重庆交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五条:我校2021年面向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详见当地公布的招考信息。招生对象为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及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
第六条: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考生源状况,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录取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进档原则: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在录取过程中优先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学校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相关省市招办政策规定执行。
对于新高考直接投档到专业的省市,学校只审查学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其他专业组或学校平行志愿的省市,对于进档考生在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在专业安排过程中,若投档分数相同,则安排到同一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进行调剂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退档。专业不设分数级差。
第九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降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学生。
第十一条: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报考以下专业的考生,建议参照行业用人标准按照下列身体条件报考,若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更换专业。
《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匀称、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身体健康,无不良病史,无口吃,无晕车、晕船史。无斜视、色盲、色弱。
《空中乘务》专业矫正视力不低于5.0,《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矫正视力不低于4.8。
《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要求身高:女生在163~175cm之间,男生在175~185cm之间。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要求身高:女生在160~175cm之间,男生在170~185cm之间。
《航海技术》专业只招男生,矫正视力4.8及以上,无色盲、色弱、夜盲。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血压正常,四肢无运动性功能障碍、无口吃、无沙眼斜视。
《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招男生,矫正视力4.5及以上,无红绿色盲、夜盲。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血压正常,四肢无运动性功能障碍、无口吃、无沙眼斜视。
直招士官生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
学前教育专业属于师范类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应慎重考虑是否报考该专业。
第十二条: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火箭军士官班)、工程测量技术(火箭军士官班)、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各专业招生的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三条: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在校期间,一经发现并查实在高考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结束,备案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