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八条严格执行教育部“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第九条 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条 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考生,志愿不满时按当地省级招办的政策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一条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本科专业按专业清原则录取考生,在预录取分数线以上,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总分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置专业级差。专科专业按分数清原则录取考生,当无法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时,随机调剂录取。
第十二条艺术类专业录取:我校承认各省艺术类联考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按专业课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以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和降分的规定,在志愿不能满足我校招生计划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可降分录取。
第十四条我校对招收的各层次、各专业考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不进行口试。
第十六条预留计划:学校本科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数不超我校本科总计划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