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录取原则:专业志愿优先,依据分数,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所有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文理兼收;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一条各专业均无面试加试和分数级差要求。
第二十二条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之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专业录取额满,但总招生计划未满时,我院将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调整专业招生计划,以尽可能满足考生的专业要求,直至总招生计划录取额满为止。
第二十四条艺术类专业: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按各省教育行政部门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入学与注册: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各专业对体检有具体要求的,详细请看各省考试院公布的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