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又有安徽、贵州等7省官宣启动新高考改革,高考实施“3+1+2”模式。其中,再选科目中的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那么,这些省市高考中再选科目的等级分是如何转换的?更三高考为大家科普第四批新高考改革省市再选科目等级赋分办法,供参考。
第四批新高考改革省份赋分办法等级分是按统一规则,由原始分进行等级划定后,再由等级转换而来的分数。
对于某一再选科目,考生该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后,转换时赋分起点为 30 分,满分为 100 分。按照选择性考试科目考生的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定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和2%。将A至E五个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转换原则,分别对应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等级分。
(3)转换步骤
第一步,将同一门选择性考试科目考生的原始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照分数转换参数表确定的等级比例,依次将考生的原始分划定A、B、C、D、E共5个等级,得到每个等级考生原始分的分布区间;
第二步,同一等级内,根据考生的原始分、所在等级的原始分区间和转换分区间,按照分数转换公式,计算得到考生的转换分。
(4)转换示意图及示例
假设某考生思想政治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选择性考试科目原始分为 75 分。第一步,将该科目选择性考试原始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规定的等级比例将该考生划定为 B 等级,该科目 B 等级的原始分区间为 82~61(仅是示例,实际各科目各等级原始分区间不固定);第二步,根据分数转换参数设置,将 B 等级内该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转换方法,转换到 85~71 分数区间,根据转换公式,该考生思想政治科目的等级分为:
第三批和第四批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统一使用该转换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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