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护理职业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档2200元;二档3300元,三档4400元 | 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5%)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师范生公费教育 | 无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始建于1978年,前身为承德卫生学校。2010年3月,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为“专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实施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教育”。2002年,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设立“承德医学院分院”,开始举办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医学教育。学院先后被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并多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根本、以特色促发展”的办学方针,坚持“立足承德、服务河北、面向全国、走向世界” 的办学定位,办学特色鲜明,办学实力较强,先后被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全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承德市卫健委确定为承德市“国家执业医师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