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助学金 | 特别困难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比较困难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一般困难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 根据市教委下达名额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上海市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市共奖励1000人 | |
本市农村基层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每生每年不高于2000元 | 无限制 |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 | 每生每年不高于2000元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学院奖学金 | 一等奖1000元/学期;二等奖500元/学期;三等奖200元/学期 | 不超过学生总数的22% | |
勤工助学 | 不低于每小时14元(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计酬基准,可适当上下浮动) | 按照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月平均上岗工时原则上不低于20小时为标准,测算出学期内全校每月需要的勤工助学总工时数(20工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统筹安排、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 ||
学费减免 | 不高于7500元/年 | 无限制 |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Shanghai Maritime Academy)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专门培养高等海事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普通高校,为上海市高职高专特色院校建设单位之一、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8 年成立的上海海运学院中专部,1975年以“七二一.工人大学”的名义办学,1978 年交通部批准成立上海海运职工大学,2000 年,国务院实施教育体制改革,交通部将上海海运职工大学正式划转地方,2001年,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和国家教育部同意,上海海运职工大学由成人高校转型为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