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根据教育部下达名额确定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每年约577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 约占在校生20% | ||
国家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 | 本科生:一等600元/年 ,二等400元/年预科生:一等1000元/年 ,二等700元/年。 | 183人 | |
西藏免补 | 6600元/年 | 58人 | ||
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 | 省财政提供每生5000至7000元人民币课程奖学金资助,用于补贴学生参加由江苏省组织的境外课程的学习费用。同时,学校按1:1配套每生5000至7000元人民币的课程奖学金,并于课程考核合格后发放。其余费用由学生本人自理。 |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选派名额确定 | ||
社会资助 | 周玲雅奖学金 | 一等奖4000元/人二等奖3000元/人 | 一等奖10人;二等奖20人 | |
钱正英奖学金 | 8000元?人 | 1人 | ||
大禹奖助学金 | 3000元/人 | 春季学期150人,秋季学期150人 | ||
钱正英助学金 | 3000元/人 | 12人 | ||
瑞华春雨助学金 | 2000元/人 | 300人 | ||
瑞华启梦助学金 | 5000元/人 | 50人 | ||
吴毅文助学金 | 5000元/人 | 20人 | ||
好仕来助学金 | 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 | 一等20人;二等30人 | ||
真维斯助学金 | 大一学生5000元/人学年,大二学生3000元/人学年 | 39人 | ||
杨泽宁平安助学金 | 2000元/年 | 50人 | ||
三峡集团-河海大学教育援藏助学金 | 20000元/年 | 17人 | ||
勤奋奖学金 | 6000元/人 | 2人 | ||
常州市福彩爱心助学金 | 5000元/人 | 30人 | ||
常州福建商会助学金 | 3000元/人 | 6人 | ||
常州爱美意口腔门诊部资助 | 5000元/人 | 3人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1000-2000元不等,一学年不超过6000元 | 无限制 |
寒衣补助 | 500元/人 | 200人 | ||
伙食补助 | 100或200元/人 | 1060人 | ||
返乡补助 | 100-500元/人 | 1597人 | ||
车票补贴 | 200元/人 | 50人 | ||
卧具补贴 | 400元/人 | 50人 | ||
校内奖学金 | 钱正英奖学金 | 8000元/人 | 根据基金会公布名额确定,一般为每年1人。 | |
校长奖学金 | 4000元/人 | 一般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数的2%。 | ||
严恺奖学金 | 一等奖5000元/人二等奖3000元/人 | 根据基金会公布名额确定,一等奖3人;二等奖16人。 | ||
徐芝纶力学奖学金 | 一等奖4000元/人二等奖2000元/人 | 根据基金会公布名额确定,一等奖1人,二等奖5人。 | ||
中水北方奖学金 | “学术优才奖学金”和“管理优才奖学金”均为5000元/人 | “学术优才奖学金”每年评定 10 人;“管理优才奖学金”每年评定 10 人。 | ||
中交四航院奖学金 | 6000元/人 | 每年评选 8 人。 | ||
中交四航院助学金 | 3000元/人 | 每年资助 12 人。 | ||
赵振超奖学金 | 一等奖3000元/人,二等奖2000元/人 | 一等奖学金每年10人;二等奖学金每年10人。 |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年:学业优秀奖学金:1000元/人学业进步奖学金:500元/人精神文明奖学金:500元/人科技创新奖学金:500元/人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400元/人艺术体育优秀奖学金:400元/人 | 学业优秀奖学金:不超过学生所在专业人数的20%;学业进步奖学金:不超过学生所在专业人数的10%;精神文明奖学金:不超过学生所在专业人数的10%;科技创新奖学金:不超过学生所在专业人数的5%;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不超过学生所在专业人数的5%;艺术体育优秀奖学金:不超过学生所在专业人数的5%。 | ||
基层就业奖学金 | 一等3000元/人二等2000元/人三等1000元/人 | 一般为一等奖5人;二等奖10人和三等奖15人。 | ||
文体艺术专项奖励金 | 一等奖500元/人二等奖300元/人 | 一等奖20人;二等奖不超过130人。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行政助理岗位每人每月450元,实验助理岗位每人每月35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5元 | 约110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1000—6380元 | 无限制 | ||
河海大学(Hohai University),简称“河海(HHU)”,是以水利为特色,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教育部、水利部、国家海洋局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是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以及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入选国家“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河海大学的前身可以追溯到1915年创建于南京的“河海工程专门学校”,是中国第一所培养水利人才的高等学府。1924年与国立东南大学工科合并成立河海工科大学,1927年并入国立第四中山大学,后更名为国立中央大学、南京大学。1952年南京大学水利系、交通大学水利系、同济大学土木系水利组、浙江大学土木系水利组以及华东水利专科学校合并成立“华东水利学院”。1960年被中共中央认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5年恢复传统校名“河海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