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名额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名额 | ||
国家助学金 | 每人3300元,按月发放 |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名额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国家专项计划 | 我校对国家专项计划入校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政策,每年减免6000元 | 教育部下达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求职补贴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1500元/人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根据不同情况补助500-5000元 | 无限制 |
超市资助??/td> | 根据困难程度补助100-300元 | 约全校学生的20% | ||
校内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每学期:特等4000元;一等1000元;二等600元;三等400元 | 28%(特等0.5%,一等5%,二等10%,三等12.5%) | |
单项奖学金 | 每学期:50-600元 | 精神文明奖5%,学习成绩奖3%,学习进步奖5%,学院社会工作奖5%,文体优秀奖和科研成果奖比例不限 | ||
集体奖 | 每学年:50-500元 | 省级先进集体名额由江苏省教育厅下达;校级先进集体占全校区队数的10%;集体单奖名额不限 | ||
勤工助学 | 每小时15元 | 约28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3000—6000元 | 无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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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直属的全日制公安类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院的前身可溯源至1941年建立的南京特别市立第一职业学校,1947年从该校分离出来成立南京市农业职业学校独立办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专业调整,学校数易校名,1953年更名为江苏省南京林业学校,并于1954年建立林业部南京林业学校;1994年9月,改建为林业部南京人民警察学校;2000年3月,升格为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3月,升格为南京森林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