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每年8000元/人 | 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江西省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名额,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提出建议分配名额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下达各年级国家奖学金名额。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每年5000元/人 |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额由学工处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提出建议分配名额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下达各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 | ||
国家助学金 | 每学年4400元/人,3300元/人、2200元/人 | 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江西省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名额,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提出建议分配名额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下达各年级国家奖学金名额。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每年可申请 1 000~8 000 元贷款额 |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都可以申请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每年8000元/人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每人500元 | 每个班级2个名额 | |
十佳大学生 | 每人1000元 | 全校评选出10个名额 | ||
技能竞赛奖学金 | 1、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铜牌的学生,分别按照2万元、1.2万元、0.8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2、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学生,分别按照5千元、4千元、3千元的标准给予奖励3、获得省级技能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学生,分别按照3千元、2千元、1千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 获得相对应奖项的学生 | ||
单项奖学金 | 每个项目每个人300元 | 每个单项奖学金 | ||
勤工助学 | 岗位工资450元/月 | 约32个岗位 | ||
一次性就业补贴 | 1000元/人 | 无限制 |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定向培养士官院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全国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航空工业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飞机维修项目国家集训基地。
学校创建于1956年10月,前身是洪都四?四职工业余大学,1972年更名为洪都机械厂七·二一工人大学,1979年更名为洪都机械厂工学院,1990年更名为南昌飞机制造公司工学院,2004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南昌飞机制造公司工学院的基础上设立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