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学校每年约48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每年约970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500元;二等2800元 | 在校生20%(一等5%;二等15%)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800元/人 | 约占当年入学新生人数的5%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 | 无限制 |
返乡路费补助 | 300元——2000元 | 在校生1% | ||
大病医疗补助 | 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800元 | 约占当年入学新生人数的5% |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校长奖学金8000元;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200元 | 26%(校长奖学金10人,一等3%,二等8%,三等15%) | |
单项奖学金 | 100元—500元 | 按条件评审产生 | ||
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 800元 | 约占毕业生人数10% | ||
勤工助学 | 每月约300元; | 约100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不超过当年所缴学费 | 无限制 | ||
社会奖助学金 | 社会奖学金 | 500元——5000元 | 每年和出资方商定 | |
社会助学金 |
福建工程学院位于福建省福州市,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百所校之一、福建省2018-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高校、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单位、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入选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学校溯源于1896年清末“苍霞精舍”。后历经更名、拆分与重组。主要有:1914年为福建公立专门工业学校,1938年为福建省立高级工业职业学校,1952年为福建省福州工业学校;1953年学校分立为轻工业部福州工业学校和福州建筑工程学校,之后两校几易校名;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福建建筑高等专科学校与福建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组建福建工程学院;201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