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包括素描、速写、色彩三个科目。素描主要考查考生对形体结构、空间质感等方面的理解、认识和表现能力。速写主要考查考生对形体动态的感知、概括和快速表现能力。色彩主要考查考生对色彩的感受、认识和色彩技法表现能力。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素描100分,速写100分,色彩100分。
2.分值构成参考比例
素描分值构成参考比例为:形体结构占30%,造形特征占30%,明暗关系占20%,艺术表现占20%。
速写分值构成成参考比例为:造形生动占25%,结构比例占25%,构图透视占25%,艺术表现占25%。
色彩分值构成参考比例为:构图布置占20%,色彩和谐占30%,造形质感占30%,艺术表现占20%。
3.考试内容及要求
素描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默写或照片摹写等方式进行考查。色彩科目一般采用静物、景物等环境元素默写或照片摹写等方式进行考查。速写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动态默写或照片摹写等方式进行考查。
考题形式:以文字命题结合图形素材的方式呈现。
考试要求:卷面上不得喷洒任何定画液体,不得篡改、污染、损坏考生信息栏上的相关信息,不得在试卷作答区域以外作画,不得污染、损坏考卷,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行为处理。
4.考试流程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考点,预留充足的时间进行体温检测、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检查验证环节,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
考生须按照要求就坐。监考教师于开考前15分钟发放试卷,开考前5分钟发放试题。考生须按要求在试卷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速写科目不可提前交卷)。交卷时,考生举手示意,按监考老师要求交卷、经核实确认后方可离开。
考试结束后,考生带齐随身物品按要求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5.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场次及考组参加考试。
(2)考试用纸:考试用纸一般为非标4开优质专用纸,由考点统一向考生提供。
(3)考试用具:考试用笔、颜料、画板、画架及相关用具由考生自备。
(4)辅助用具:考色彩科目时,考生可携带轻便的充电式或干电池式吹风机(请提前将电充满,考试现场不提供任何充电设施),用于吹干色彩试卷。
(5)具体考试时段安排如下:
8∶30―11∶30 素描
14∶00―14∶30 速写
15:00―18:00 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