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 | 录取类别 | 2013年 | 2012年 | 2011年 |
本科一批 | 艺术本科(艺术文-美术类) | 319 | 331 | 298 |
本科一批 | 艺术本科(艺术文-表演类) | 300 | 307 | 298 |
本科一批 | 艺术本科(艺术理-美术类) | 307 | 335 | 299 |
备注:以上录取分数应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实际录取分数线未公布,想了解这方面信息的考生与家长可直接去齐鲁工业大学招生办取得联系,电 话:0531-89631068 传 真:0531-89631968 电子信箱:zsb@qlu.edu.cn qyzsb@126.com
齐鲁工业大学(原山东轻工业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视觉传达设计(装潢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装饰艺术设计)、环境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环境设计(展示设计)、产品设计等本科专业以及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专业,学校承认并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在进档考生中,分专业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有专业课同分考生则再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服装设计与工程本科专业,学校承认并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在进档考生中,分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有文化课同分考生则再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表演(声乐)、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形象设计与策划)、摄影专业方向只招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在进档考生中,分专业方向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有专业课同分考生则再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