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邮电大学2014年陕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统计表
专业 | 科类 | 2014年 | |||
控制线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
数字媒体艺术 | 艺文 | 198 | 259 | 230 | 239 |
数字媒体艺术 | 艺理 | 198 | 247 | 201 | 228 |
广播电视编导 | 艺文 | 87 | 101 | 97 | 99 |
广播电视编导 | 艺理 | 87 | 95 | 92 | 94 |
西安邮电大学2014年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统计表(暂未公布)
录取原则 美术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录取原则:我校所设考点省份(安徽、福建、辽宁、新疆)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合格且专业课通过我校校考成绩合格,按考生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我校未设考点省份(北京、山西、内蒙古、吉林、江苏、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合格且专业课通过生源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课统考并合格后,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我校所设考点省份(安徽、福建、山东、湖南、新疆)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合格且专业课通过我校校考成绩合格,按考生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我校未设考点省份(山西、河南、陕西、甘肃)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合格且专业课通过生源所在省份专业课统考或联考并合格后,使用生源所在省份专业课统考成绩,按考生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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