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2022年艺术类专业校考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省统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1〕63号)和我省有关防疫要求,现提醒广大考生,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
一、考前准备
1.做好健康状况监测。考前14天起至考前1天,考生需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及健康状况监测并如实做好相关记录,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当天须凭填写完整的表格进入考点进行考试)。
2.考生考前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有关部门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符合参加考试条件的可安排在救治场所或隔离场所考试。
4.因个人申报错误导致“辽事通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考生,需通过12345市民热线提出转码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经省级审核并报国务院办公厅健康码平台审批后转码。
5.考生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应在考试前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做到“应接尽接”。符合接种条件的,建议接种“加强针”。
6.考生应提前安排好前往考点的时间和路线,赴考点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二、入场检查
1.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佩戴口罩,现场出示:(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纸质准考证;(3)本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所在考区要求严于上述此要求,以所在考区要求为准);(4)“辽事通健康码”绿码;(5)“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6)《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
2.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如复测体温正常,可以正常参加考试。仍不合格的,须经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部门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场考试。
3.在考试当天有异常症状者,须按疫情防控要求,经研判需隔离并就医的,第一时间送至临时隔离室,然后通过120救护车转运至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4.有以下四种情形的考生,考前1天需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并经相关综合研判同意后,安排在隔离考点考试。(1)凡在考前21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或28天内有港澳台地区、境外旅居史已解除集中隔离的考生;(2)尚在随访期的已治愈出院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3)考前21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或境内新发病例所在市旅居史、接触史,未排除感染风险;(4)有聚集性发病(考前21天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的情况,未排除感染风险的考生。
5.考生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考生进出候考室、考场及离场时均须保持一米以上间距,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三、应试要求
1.由于疫情影响,为避免人群聚集,请考生独立赴考,除考生本人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点校园。提倡家长不送考、不在考点校门外聚集。
2.考生须及时关注考试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措施,并在考试期间服从工作人员的疫情检查和管理。
3.除专项测试以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4.考试结束时,考生须按考试工人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5.考生对《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核酸检测报告、诊断证明等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