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业大学2016年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专业名称 | 内蒙古 | 河北 | 山西 | 河南 |
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 | 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 | 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 | 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 | |
设计学类 | 391/337/347.5 | 476/437/457.2 | 388/333/356.5 | 409/394/401.5 |
内蒙古农业大学2016年录取规则 1、参加自治区美术类、美工设计类专业课考试且成绩合格,方可报考我校美术类和美工设计类专业。 2、自治区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且达到本科合格线,方可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 3、政审和体检合格且填报我校的美术类、美工设计类考生,我校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具体录取办法: 凡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和我校承认的相关省(市、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类考生在专业课成绩合格和文化课达到当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按文化课从高到低录取,其他省按投档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报考我校对口高职美工设计类专业的考生,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划定的专业课合格线后方可报考。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按文化课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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