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南师范大学2015年河南省内戏文、音乐、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专业名称 | 录取人数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备注 |
戏剧影视文学 | (文)40 | 68.08 | 57.4 | 按综合总分录取 |
(理)20 | 67.28 | 61.32 | ||
音乐学 | (文)117 | 81.029 | 73.655 | 按综合总分录取 |
(理)6 | 81.281 | 77.462 | ||
音乐表演 | (声乐文)15 | 94 | 93 | 按专业主科分录取 |
(声乐理)5 | 95 | 94 | ||
(器乐文)58 | 95 | 85 | ||
(器乐理)2 | 94 | 94 | ||
舞蹈编导 | (文)20 | 93 | 89 | 按舞蹈主科分录取 |
(理)5 | 90 | 83 | ||
舞蹈编导(体育方向) | (文)15 | 145 | 132 | 按专业分录取 |
(理)5 | 154 | 130 | ||
美术学 | (文)75 | 73.858 | 65.42 | 按综合总分录取 |
(理)5 | 75.525 | 69.557 | ||
环境设计 | (文)35 | 72.357 | 61.754 | |
(理)5 | 71.989 | 68.888 | ||
视觉传达设计 | (文)35 | 73.957 | 66.888 | |
(理)5 | 73.458 | 68.955 | ||
产品设计 | (文)10 | 68.856 | 62.52 | |
(理)5 | 69.211 | 68.722 | ||
绘画 | (文)65 | 270 | 252 | 按专业分录取 |
(理)5 | 271 | 259 |
二、河南师范大学2015年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河南师范大学历来不公布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统计,同时由于2016只在山东省组织了美术专业校考,在其他省份取消所有类别艺术校考,所以往年录取分数对于河南省所有艺术类专业、山东省美术类专业具有参考价值,而对于其他省份及专业考生不再具备参考价值,敬请广大考生谨慎报考)
三、2015年录取规则 (一)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原则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专业成绩采用编导制作类专业考试成绩,在专业课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二批分数线80%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占60%和专业课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总分,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总分的公式: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6 + 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4
(二)音乐舞蹈专业录取规则 1.音乐学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占30%和专业课成绩占7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总分,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总分的公式: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3 + 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7 2.音乐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且专业主科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考生为合格生源,录取时在和合格生源中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也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舞蹈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且舞蹈主科成绩在75分及以上的考生为合格生源,录取时在合格生源中按舞蹈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也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美术学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和产品设计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总分,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总分的计算公式: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 + 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5 2.绘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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