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16年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省份 | 层次批次 | 科类 | 最高分 | 最低分 |
上海 | 本科批 | 艺术类 | 78.29 | 57.42 |
高职批 | 艺术类 | |||
江西 | 本二批 | 艺术类 | 507 | 493 |
江苏 | 高职批 | 艺术类 | ||
浙江 | 本二批 | 艺术类 | 543(文)、547(理) | 537(文)、535(理) |
高职批 | 艺术类 | 308 | 305 | |
安徽 | 本二批 | 艺术类 | 735 | 720 |
河南 | 本二批 | 艺术类 | 72.66(文)、62.35(理) | 57.35(文)、55.15(理) |
广东 | 本二批 | 艺术类 | 67.66 | 58.63 |
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1)上海市美术与设计学类考生,录取不分文理,专业和文化成绩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本科外语单科成绩50分(含)以上。同分情况下,先参考美术专业总分,依次再参考外语、语文成绩。 (2)上海考生以下两种情况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按合成总分同时排序。 ①取得上海市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文化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成绩50分(含)以上。 ②专业成绩达到上海市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前150名,文化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外语单科不限。 成绩计算方法:
合成总分 = | 专业成绩 | ×50+ | 高考文化投档成绩 | ×50 |
专业满分 | 高考文化满分 |
(3)外省市美术与设计类投档录取若有统一折算方法,则按其折算总分高低排序录取,否则按我校合成总分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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