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学院2014-2016年河北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专业 | 2014年录取分数 | 2015年录取分数 | 2016年录取分数 |
音乐学声乐 | 143 | 156 | 139.2 |
音乐学器乐 | 111 | 115 | 135.2 |
舞蹈表演 |
|
| 138 |
美术学 | 240 | 231 | 230.3 |
视觉传达设计 | 241 | 241 | 236.3 |
环境设计 | 245 | 245 | 243.3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55 | 161 | 163.7 |
数字媒体艺术 | 211 | 229 | 229 |
邯郸学院2016年省外美术类统考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省份 | 类别 | 最低统考专业成绩 |
江苏 | 美术 | 180 |
山东 | 美术 | 202.34 |
以上成绩只统计省统考专业,校考专业分请以排名为准。
录取办法: 1.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学、舞蹈表演专业的河北省内考生,其专业成绩以河北省联考成绩为准,文化统考成绩和联考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依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按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2.参加我校音乐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的河北省外考生【黑龙江(播音与主持艺术)、湖南(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江苏(音乐学)、山东(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山西(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课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需达到本省合格线的前提下,依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按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3.未组织校考的省份艺术类考生,其专业成绩以所在省联考成绩为准,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依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按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