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学院2016年湖南省本科二批艺术类平行一志愿投档分数线
科类 | 计划数 | 投档线 |
音乐(文) | 35 | 603 |
美术(文) | 49 | 608 |
舞蹈(文) | 18 | 546 |
音乐(理) | 7 | 562 |
美术(理) | 9 | 559 |
舞蹈(理) | 2 | 553 |
邵阳学院2016年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暂未公布)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分数线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部分构成。在坚持德智体综合考核、专业志愿优先的前提下: 1、湖南省的录取原则为文化和专业均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学校择优录取。 2、外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必须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必须获得省统考及校考合格,美术类专业和音乐学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美术类专业总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50%,音乐学专业总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音乐表演、舞蹈类专业在考生文化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对我校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浙江省、河南省、安徽省,考生专业成绩采用省统考成绩,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