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艺术类零批次(美术类本科专业):计划招生2人,文化课省控线为130分(术科未划线),投档人数2人,实际录取2人,录取术科最高分214分,录取术科最低分158分。 河南省艺术类批次(美术类本科专业):计划招生20人,省控线为文化课306分,术科205分,一志愿投档人数共计25人,实际录取20人,录取术科最高分265分,录取术科最低分251分。因投档时251分存在同分考生,按照章程规定,术科同分考生比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术科251分被录取的考生文化课最低分322分。 江苏省艺术类批次(美术类本科专业):计划招生10人(不分文理),文化课省控线为213分,术科170分。实际录取10人,录取术科最高分261分,录取术科最低分215分。 河北省艺术类(美术)(文理兼招)批次计划招生20人,省文化课控制线249分,术科180分。投档人数共计20人,实际录取20人,录取术科最高分273,录取最低分221。 辽宁省艺术类(美术)计划招生15人(文),投档人数共计15人辽宁省控线文化课文科278分,术科185分;录取15人,录取术科最高分256分,录取术科最低分220.2分。 黑龙江艺术类(美术)计划招生121人(文理兼招),黑龙江省艺术类省控线为文化课文239分、文化课理212分,术科180分;实际录取121人,录取术科最高分249分,录取术科最低分230分。 黑龙江省(荣成校区)艺术类(美术)招生计划70人,省控制线为文化课文239分、文化课理212分,术科180分;实际录取70人,录取术科最高分235分,录取术科最低分225分。因投档时225分存在同分考生,按照章程规定,术科同分考生比较文化课由高到低录取(不分文理),术科225分被录取的考生文化课最低分255分。 山东省(荣成校区)艺术类(美术):计划招生80人(文),省控线为文化课313分,术科191分;实际录取80人,录取术科最高分288.33分,录取术科最低分267分,因投档时267分存在同分考生,按照章程规定,术科同分考生比较文化课由高到低录取(不分文理),术科267分被录取的考生文化课最低分369分。 安徽艺术类(美术):计划招生20人,文化课省控线为文科286分,理科269分,术科180分。实际录取20人,录取术科最高分318分,录取术科最低分286.01分。 四川省艺术批次(美术):计划招生10人,省文化课控制线为370分,术科控制线205分;实际录取10人,录取最高分254.01,录取最低分245.67。 广东艺术类(美术):计划招生16人(不分文理),省控线为文化课280分,术科210分;投档人数共计19人,实际录取16人,录取术科最高分235分,录取术科最低分216分。
录取规则 我校美术专业采用美术专业课省统考成绩。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应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文化课成绩应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照美术统考专业课测试成绩按排名顺序由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测试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