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17年广东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科类 | 省线 | 录取最低分 |
二本美术 | 280/210 | 文化325/术科228 |
二本音乐 | 250/190 | 文化370/术科252.2 |
联合培养(美术) | 280/211 | 文化287/术科228 |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17年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省份 | 科类 | 综合分录取最低分 |
湖南省 | 广播电视编导 | 275.8 |
海南省 | 广播电视编导 | 273.41 |
广西(校考) | 美术类 | 200.6 |
山东(校考) | 美术类 | 205.6 |
贵州(校考) | 美术类 | 208 |
山西(校考) | 美术类 | 198.4 |
录取规则 校考省份与专业:2017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在广西、山西、山东、贵州四个省份组织美术校考。 由于2018年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取消了各省美术校考,所以上述广西、山西、山东、贵州四个省份美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不再具备参考价值。 美术类、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分档时考生的文化课及术科分的权重计算比例: 我院美术类、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录取时,在专业科和文化科考试成绩都上线的基础上,按术科成绩的70%、文化课成绩的30%的计算综合分(注:有校考的省份,术科成绩为我院校考成绩,无校考的省份,术科成绩为专业统考成绩),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分相同时,参考术科分,按"志愿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我院术科类(包括音乐、美术)统考专业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院校志愿优先及专业志愿优先。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