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2018年在湖南省艺术类本科专业投档分数线
省份 | 科类 | 投档线 |
湖南 | 文科音乐 | 730 |
湖南 | 理科音乐 | 654 |
湖南 | 文科舞蹈 | 706 |
湖南 | 理科舞蹈 | 665 |
湖南 | 文科编导 | 769 |
湖南 | 理科编导 | 703 |
湖南 | 文科美术(中外合作办学) | 658 |
湖南 | 理科美术(中外合作办学) | 611 |
湖南工业大学2018年在省外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学校历来不发布省外录取分数线,考生可电话询问湖南工业大学招生办0731-22183300、22183311、22183355
录取原则 1.我校根据2018年艺术类各专业招生计划划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并按1:4的比例向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2.考生在取得生源省的联考合格证和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未组织联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以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为准),且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方可报考我校。天津、上海、湖北、海南、重庆、四川等省份考生报考我校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不需要参加校考,承认本省美术统考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优先”以及下述原则,择优录取。校考省份与专业详见文末附表。 报考我校包装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的考生,按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50%=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报考我校艺术设计学的考生(仅限艺术文科考生报考)、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成绩合格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报考我校戏剧影视文学的考生(文、理兼招),专业成绩合格后,按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50%=综合分,文理综合排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报考我校音乐学、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按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3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70%=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参加我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在180分及以上者,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优先录取并满足其专业志愿。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考生,优先录取。 4.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只招收有志愿的考生,不接收调剂考生。 5.艺术文理合并投档的省份,文理综合排队录取。 6.凡我校未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省份,录取时使用该省的联考成绩,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原则。 注:如2018年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发生变化,则执行变化后的新政策。
陶瓷艺术设计专业录取原则 2018年3月,我校陶瓷艺术设计专业获批招生,原产品设计专业不再设置陶瓷艺术设计专业方向。 1.凡报考我校陶瓷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按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50%=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参加我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在180分及以上者,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优先录取并满足其专业志愿。 3.艺术文理合并投档的省份,文理综合排队录取。 4.凡我校未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省份,录取时使用该省的联考成绩; 注:如2018年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发生变化,则执行变化后的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