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旅游学院2018年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省份 | 招生批次 | 科类 | 文化/专业控制线 | 综合控制线(录取原则公式) | 最高/最低分(录取原则公式) |
吉林 | 二批本科 | 文史 | 205/200 | 323 | 522.2/384 |
理工 | 183/200 | 309.8 | 492.4/390.6 | ||
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录取时按文化课×60%+统考专业课=总成绩排序。 | |||||
河北 | 二批本科 | 艺术文 | 266/180 | 339.6 | 462/372.4 |
按统考专业课成绩投档,录取时按文化课×60%+统考专业课=总成绩排序。 | |||||
内蒙古 | 提前批 | 美术类 | 227/201 | 337.2 | 394.8/339 |
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录取时按文化课×60%+统考专业课=总成绩排序。 | |||||
辽宁 | 二批本科 | 艺术文 | 300/180 | 360 | 454/405.8 |
按文化课×50%+统考专业课=总成绩投档,录取时按文化课×60%+统考专业课=总成绩排序。 | |||||
江苏 | 提前批 | 艺术文 | 225/170 | 305 | 350.8/322.6 |
按文化课+统考专业课=总成绩投档,录取时按文化课×60%+统考专业课=总成绩排序。 | |||||
江西 | 二批本科 | 艺术文 | 290/303 | 477 | 551.4/495.4 |
按统考专业课成绩投档,录取时按文化课×60%+统考专业课=总成绩排序。 | |||||
河南 | 提前批 | 艺术文 | 326/190 | 385.6 | 504.4/403.2 |
按文化课×60%+统考专业课=总成绩投档、录取。 | |||||
陕西 | 提前批 | 艺术文 | 304/192 | 374.4 | 458/396.6 |
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录取时按文化课×60%+统考专业课=总成绩排序。 | |||||
黑龙江 | 提前批 | 艺术文 | 240/180 | 324 | 444.6/345 |
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录取时按文化课×60%+统考专业课=总成绩排序。 | |||||
浙江 | 本科 | 美术类 | 319(文化课) | 449 | 544/500 |
按浙江省规定的相关总成绩投档、录取。 |
美术类本科招生专业含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具体录取原则:考生需参加各省组织的省统考考试,在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和取得所在省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的前提下方可报考我校。录取时优先尊重各省艺术类投档办法与成绩核算意见,若无明确指示性文件则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总成绩=(统考专业成绩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总分×60%)。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其调剂录取到未满额专业中,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优先级别:艺术类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若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数学、外语、文综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语文、外语、理综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