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华北科技学院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重庆市艺术类录取工作圆满结束,重庆市投档分204.16232分,按照文化和专业成绩之和的总分择优录取,录取最低分为580分。 天津市艺术类录取工作圆满结束,按照天津市综合分择优录取,录取最低分为507.5分。 安徽省艺术类录取工作圆满结束,按照安徽省综合分择优录取,录取最低分为708.35分。 广东省艺术类录取工作圆满结束,按照广东省综合分择优录取,录取最低分为476.99分。 江西省艺术类录取工作圆满结束,按照江西省综合分择优录取,录取最低分为512.23分。 四川省艺术类录取工作圆满结束,专业投档分为241分,按照文化加专业的总分择优录取,录取最低分为633.34分。 吉林省艺术类录取工作圆满结束,按照文化加专业的总分择优录取,录取最低分为655分。 湖南省艺术类录取工作圆满结束,按照文化加专业的总分择优录取,录取最低分为657分。 山西省艺术类录取工作圆满结束,按照文化加专业的总分择优录取,录取最低分为576.3分 福建省艺术类录取工作圆满结束,按照文化加专业的总分择优录取,录取最低分为641分。 河南省艺术类录取工作圆满结束,按照文化加专业的总分择优录取,录取最低分为592分。 河北省艺术类录取工作圆满结束,按照文化加专业的总分择优录取,录取最低分为625.7分。 内蒙古艺术类录取工作圆满结束,按照文化加专业的总分择优录取,录取最低分为528分。 山东省艺术类录取工作圆满结束,按照文化加专业的总分择优录取,录取最低分为653分。 陕西省艺术类录取工作圆满结束,按照文化加专业的总分择优录取,录取最低分为542分。 北京市艺术类录取工作圆满结束,按照文化加专业的总分择优录取,录取最低分为:文史636分、理工498分。 广西区艺术类录取工作圆满结束,按照文化加专业的总分择优录取,录取最低分为561分。 江苏省艺术类录取工作圆满结束,按照文化加专业的总分择优录取,录取最低分为479分。
录取规则 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使用各省(区、市)专业统考成绩,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录取规则录取,若各省(区、市)无具体要求的,按文化课和专业课总分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按专业分数高低顺序录取,如出现总分、专业课分数均相同的情况,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