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2018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山西省:播音与主持艺术76.3 内蒙古:播音与主持艺术203分 辽宁省:广播电视编导583分、播音与主持艺术195分 黑龙江:播音与主持艺术250分 福建省:播音与主持艺术264分 江西省:广播电视编导563分 河南省:广播电视编导568分、播音与主持艺术326 湖北省:广播电视编导579分、播音与主持艺术241分 湖南省:广播电视编导590分、播音与主持艺术251分 广 西:广播电视编导541分 重庆市:广播电视编导547分、播音与主持艺术213分 四川省:广播电视编导578分、播音与主持艺术257分 贵州省:广播电视编导637分 陕西省:广播电视编导557分 甘肃省:广播电视编导531分
录取规则 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联考成绩为准,且专业联考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联考成绩合格线,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取规则如下: 播音与主持艺术:对于高考投档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一本线(自主招生参考线)分数90%及以上的考生,按照其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联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实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高者;高考实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专业联考成绩均相同时,依次按语、外、数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对于高考投档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一本线(自主招生参考线)分数95%及以上的考生,按照其高考实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实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联考成绩高者;高考实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专业联考成绩均相同时,依次按语、外、数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