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R75分的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 1.中国画:专业名次录取至第36名,并列36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9.479分。 2.书法学:专业名次录取至第21名。 3.造型艺术: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37名。 4.实验艺术:专业名次录取至第39名。 5.城市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取至第478名。 6.新疆协作计划:专业名次录取至第8名。
二、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R80分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 7.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取至第211名,并列211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3.629分。
三、专业成绩合格,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的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 8.建筑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4.490分。 9.美术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0.909分。(山东省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2.545分。) 10.艺术学理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0.894分。
四、其它说明 1.考生可于2018年7月15日后登录http://zs.cafa.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预计2018年7月15日寄出。 2.我校录取工作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包括《录取通知书》的邮寄。 3.有关2019年本科招生信息,请在2019年1月登陆我校官网查询。学校网址:http://www.cafa.edu.cn。 4.招生咨询电话:010-64771056/64771552。
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 (一)中央美术学院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的考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所有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将进行统一折算,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划线录取(考生相对成绩 =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100)。 录取办法: (一)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专业合格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分数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各专业实际录取的专业名次由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名次由前到后自然排序产生。按专业排名各专业最后名次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以文化课相对成绩排队录取。 (二)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成绩合格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按专业名次排队录取。建筑学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录取控制线划定办法 (一)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城市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75分。 (二)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80分。 (三)美术学、艺术学理论、建筑学专业录取控制线不低于生源所在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文化课分数线由专业合格考生按相对成绩排序产生。 录取分数线分省情况说明 (一)对于艺术类高考满分与普通类高考满分分值不一样的省份,一本参考线折算办法: 一本参考线=普通类一本线×艺术类高考满分÷普通类高考满分。 (二)合并高考批次的省份计算相对成绩折算时一本参考线使用自主招生批次控制线。 (三)艺术类考生不分文理的省份,一本参考线使用普通类文科一本线。 (四)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选测科目不限。 (五)中央美术学院录取江苏省考生时,各专业对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有不同要求: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须达到2A4B1合格,其他专业须达到2B4C1合格。 (六)海南省计算相对成绩折算时使用标准分。 (七)若有省市招生政策调整,则考生的相对成绩将按照生源所在省市的招生办法进行折算,具体折算办法由学校本着择优录取且对统一考取全体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