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文化成绩:达到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文化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线上生源不足,经所在省份招生考试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文化成绩录取。 2、艺术成绩: 有统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艺术成绩必须达到艺术统考专业合格分数线;不组织统考的省份或某专业在该省份不组织统考,我校认可省属本科院校校考的合格证 广东省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必须参加我校校考并取得合格证。 4、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部门印发的文件执行。 1.河北、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省的考生:按照文化分数上线,艺术成绩(统考或者校考)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艺术成绩同分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和专业素质; 2.广西考生:将文化成绩和艺术统考成绩以一定比例折合成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同分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和专业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