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省份 | 科类 | 专业 | 最高分 | 最低分 |
辽宁省 | 艺术文 | 视觉传达设计 | 415.3 | 410.0 |
环境设计 | 434.2 | 407.1 | ||
艺术理 | 视觉传达设计 | 387.3 | 383.0 | |
内蒙古 | 艺术类 | 视觉传达设计 | 276.6 | 255.6 |
环境设计 | 276.4 | 252.6 | ||
黑龙江 | 艺术类 | 视觉传达设计 | 600.10 | 501.09 |
环境设计 | 565.09 | 508.08 | ||
河北省 | 艺术类 | 视觉传达设计 | 230.30 | 216.70 |
环境设计 | 224.00 | 216.30 |
艺术类专业招生说明 1、我校艺术类专业只录取参加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专业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在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艺术类2019年各省份综合分数计算方式:河北省按照专业课成绩录取;辽宁省按照(文化课*0.5+专业课)成绩录取;黑龙江省按照(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录取;内蒙古按照(文化课*0.4+专业课*0.6)成绩录取。 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所有艺术类专业按照综合成绩的“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 5、投档成绩相同的艺术类考生: 艺术类: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艺术(文)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艺术(理)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艺术文理大排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