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8年艺术文综合最高519.05分,最低503分;2017年艺术文综合最高509.05,最低475分(平行志愿);2018年艺术理综合最高510分,最低488分;2017年艺术理综合最高510.1,最低462.4分(平行志愿);
河北省(艺术综合)2018年专业最高256,最低241;2017年专业综合最高242.3,最低231;文化最高384,最低267;2016年专业最高245,最低234.7;文化最高441,最低283;综合最高338.65,最低260.15;(按专业课投档,平行志愿)
山西省(艺术综合)2018年专业最高251.6,最低203;文化最高395,最低305;综合最高609,最低550.7;2017年专业综合最高254.4,最低195.3;文化最高328,最低268;综合最高536,最低513.7;2016年专业最高252.6,最低197.7;文化最高346,最低269;综合最高272.85,最低253.35;
内蒙古(艺术类)2018年专业最高245,最低208;文化最高409,最低360;综合最高332.2,最低313.8;( 按照综合成绩=文化成绩x60%+美术成绩x40%进行排序,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2017年专业最高223,最低204;文化最高394,最低316;综合最高319.2,最低277.2;( 按照综合成绩=文化成绩x60%+美术成绩x40%进行排序,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辽宁省(艺术文)2018年综合最高454分,最低427;2017年综合最高431分,最低410;2016年综合最高507分,最低405;辽宁省投档原则文化/2+专业,平行志愿。
吉林省(艺术文)2018年专业最高395,最低343;文化最高411,最低343;综合最高729,最低677;2017年专业最高316,最低276;文化最高373,最低317;综合最高663,最低631;2016年专业最高350,最低276;文化最高395,最低266;综合最高347.5,最低302.5;
黑龙江省(艺术文)2018年专业最高241分,最低196分;文化最高414分,最低356分;综合最高622分,最低597分;2017年专业最高244分,最低194分;文化最高420分,最低338分;综合最高634分,最低551分;2016年专业最高216分,最低181分;文化最高411分,最低257分;综合最高306分,最低253分;备注:2019年艺考改革,首次使用平行志愿综合分,所以往年录取线无参考价值。
江苏省(艺术综合)2018年综合最高469分,最低451分;2017年综合最高435分,最低424分;2016年综合最高466分,最低419分;
浙江省(美术类)2018年综合分最高546分,最低537分;2017年综合分最高542分,最低527分;
福建省(艺术文)2018年联考最高212分,最低212分;文化最高418分,最低411分;综合最高630分,最低623分;2017年联考最高222分,最低218分;文化最高364分,最低355分;综合最高582分,最低577分2016年联考最高228分,最低220分;文化最高375分,最低320分;综合最高297.5分,最低274分
江西省(艺术综合)2018年专业最高330,最低326;文化最高402,最低341;综合最高732,最低6672017年专业最高209.33,最低198;文化最高415,最低393;综合最高619.33,最低593;2016年专业最高210.33,最低188.33;文化最高427,最低353;综合最高311.165,最低280.165;
山东省(艺术文)2018年综合最高523,最低504(平行志愿)。
河南省(艺术文)2018年专业最高279,最低202;文化最高471,最低410;综合最高728,最低6732017年专业最高269,最低213;文化最高438,最低381;综合最高693,最低634;2016年专业最高252,最低193;文化最高450,最低306;综合最高327.5,最低273.5;
四川省(艺术综合)2018年专业最高245,最低241;
甘肃省(艺术综合)2018年综合分数最高207,最低194。(2018年首次平行志愿)2017年、2016年录取线不具备参考价值。
宁夏区(艺术文)2018年专业最高222.2,最低194.6;文化最高465,最低423;综合最高659.6,最低643.6;2017年专业最高223.6,最低193;文化最高467,最低398;综合最高660.6,最低618.2;2016年专业最高267.4,最低192.8;文化最高455,最低380;综合最高340.3,最低305.6;
录取规则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雕塑专业按照“设计学类”招生。录取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美术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录取原则为:按照综合成绩=文化成绩x60%+美术成绩x40%进行排序,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美术成绩高者,美术类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相同者,依次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若我院录取规则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不一致,执行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