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术学专业招生计划40人,录取40人,综合成绩最高分280分,超出最低控制线综合成绩48.4分; 2.美术学(广告设计方向)专业招生计划40人,录取40人,综合成绩最高分270.8分,超出最低控制线综合成绩39.2分; 3.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生计划40人,录取40人,综合成绩最高分274分,超出最低控制线综合成绩42.4分; 4.音乐学专业招生计划40人,录取40人,综合成绩最高分258.2分,超出最低控制线综合成绩41分; 录取规则:报考我院美术类、音乐类本科专业的考生,须全区相应类别专业统考成绩本科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区相应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专业考试成绩×60%,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