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学院202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省份 | 批次 | 专业名称 | 最低投档分 | 征求志愿情况 | 备注 |
江苏 | 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2小批 | 美术学 | 449 | 无 | 综合分 |
音乐学 | 166 | 无 | 专业省统考成绩 | ||
浙江 | 艺术类第二批 | 美术学 | 522 | 无 | 综合分 |
音乐学 | 472 | 无 | 综合分 | ||
四川 | 艺术本科一批 | 音乐学 | 215 | 无 | 专业省统考成绩 |
江西 | 艺术第二批本科B段 | 舞蹈学 | 92.69 | 无 | 专业省统考成绩 |
录取规则 1. 福建省艺术类录取规则。在文化投档成绩和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文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各专业类别的考生综合分(满分为750分)折算方法: 编导类综合分=考生文化投档成绩×7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30%; 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化投档成绩×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舞蹈类综合分=考生文化投档成绩×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音乐类综合分=考生文化投档成绩×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2. 其他省艺术类录取规则。按照各省招办规定的规则排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