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体育人才,充分发挥高水平运动队在大学生体育活动中的推动和引导作用,促进学校体育运动水平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的规定与要求,湘潭大学2022年继续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1.符合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有关2022年高考报名条件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学历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成绩单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证明。
二、招生项目及计划
我校2022年各招生项目的计划按“文化课单独考试”和“文化课高考”两个类别单列,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报考。各招生项目(分位置、小项)、招生类别的计划及最大签约数如表一:
表一招生项目与招生计划
项目 | 位置/小项 | 计划数 | 文化课单独 考试招生计划数 | 文化课高考招生计划数 | |
高考成绩达到二本线65% | 高考成绩达到二本线 | ||||
男子篮球 | 内线 | ≤1 | ≤1 | ||
外线 | ≤4 | ≤2 | ≤2 | ||
女子篮球 | 内线 | ≤2 | ≤1 | ≤1 | |
外线 | ≤3 | ≤1 | ≤2 | ||
羽毛球 | 男子 | ≤8 | ≤1 | ≤1 | ≤6 |
女子 | ≤10 | ≤1 | ≤1 | ≤8 | |
男子足球 | 守门员 | ≤1 | ≤1 | ||
左前卫 | ≤2 | ≤1 | ≤1 | ||
中锋 | ≤2 | ≤1 | ≤1 | ||
右前卫 | ≤2 | ≤1 | ≤1 | ||
右后卫 | ≤1 | ≤1 | |||
后腰 | ≤2 | ≤1 | ≤1 | ||
中后卫 | ≤1 | ≤1 | |||
田径 | 男子100米 | ≤2 | ≤1 | ≤1 | |
女子800米 | ≤2 | ≤1 | ≤1 | ||
男子跳高 | ≤2 | ≤1 | ≤1 | ||
男子全能 | ≤2 | ≤1 | ≤1 | ||
男子铁饼 | ≤2 | ≤1 | ≤1 | ||
女子跳远 | ≤2 | ≤1 | ≤1 | ||
女子1500米 | ≤2 | ≤1 | ≤1 | ||
男子400米 | ≤2 | ≤1 | ≤1 | ||
其他项目 | ≤5 | ≤1 | ≤4 | ||
总计 | ≤60 | ≤12 | ≤18 | ≤30 |
(注:具体各项实际招生数视生源情况和队伍建设情况确定,计划总数以教育部最后批复确认为准。)
三、报考条件
1.男子足球(11人制)
文化课单独考试类别:获得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全国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入选全国校园足球夏令营总营最佳阵容名单者。
文化课高考类别:获得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全国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入选全国校园足球夏令营总营最佳阵容名单者。
不招收以下类型考生:(1)凡曾参加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者(含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以中国足协公布的上述赛事秩序册为准);(2)在任何地方足协、足球俱乐部注册并不符合无条件自由转会者。
2.田径
文化课单独考试类别:获得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不含接力项目)或全国比赛个人前六名(不含接力项目)。
文化课高考类别:获得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不含接力项目)或全国比赛个人前八名(不含接力项目)。
不招收以下类型考生:参加过全国田径锦标赛(含室内赛、越野赛和竞走赛),全国田径分站赛、分区赛、冠军赛、大奖赛、总决赛,全国青年田径锦标赛的运动员。
3.羽毛球
文化课单独考试类别:获得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或全国比赛个人前六名。
文化课高考类别:获得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或全国比赛个人前八名。
不招收以下类型考生:15岁(含本数,以出生年月日为准)以后在国家体育总局乒羽管理中心和中国羽毛球协会注册过的运动员。
说明:羽毛球等级证、比赛成绩不包含男子团体、女子团体、混合团体项目。
4.篮球(五人制)
文化课单独考试类别:获得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文化课高考类别:获得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获得前六名或全国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特别备注:
(1)以上比赛均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人民政府名义举办的比赛;教育部、体育总局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全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组织承办或组(团)队参加世界、洲际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部门联合承办或组(团)队参加世界、洲际中学生体育比赛;各省教育厅、体育局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
(2)考生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的信息、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与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项目必须一致。其中,田径项目小项也须严格对应。
(3)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获得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且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通过认定后方可报考。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2022年1月20日-2022年2月17日16:00,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统一网上报名。
2.考生须登录湘潭大学招生网,下载并如实填写《湘潭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体育专项测试报名表》(请仔细阅读表格下方备注)。报名表“照片”位置须粘贴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并加盖学校公章(骑缝章),“运动训练简历、主要技术特点”栏须如实填写并由教练员签字确认,“中学推荐意见”栏须由考生所在中学校长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字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
3.报名材料附件要求:考生除认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外,应按照以下要求和目录顺序上传审核材料:
(1)《湘潭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体育专项测试报名表》扫描件;
(2)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3)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中学公章的扫描件;
(4)符合报考条件的同一次比赛的比赛秩序册、比赛成绩册(或比赛成绩证明)和获奖证书(三者缺一不可)复印件并加盖中学公章的扫描件;请在材料中将本人名字标出;如比赛秩序册、比赛成绩册(或比赛成绩证明)原件过厚,可扫描封面、目录和有本人信息的相关页面,但在我校组织的报名审核现场验证时必须提供整册原件;
(5)报名者本人的国家体育总局网站运动等级证书截图;
(6)同等学力考生学习证明、成绩单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7)以集体项目比赛成绩取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的主力上场队员证明(详见附件二)的扫描件;
4.考生须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材料造假或不完整等所带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特别备注:
请严格按以上顺序将扫描的清晰电子文件粘贴在同一个word文件中(若文件超过上传限定大小,可分多个word文件),并命名为“运动类型+运动员姓名(例:男子篮球李某林)”,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附加材料位置,如因上传报名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责任自负。逾期未完成报名或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
五、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
1.资格审查: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并对网上核实结果进行截图保存。初审合格名单将在“湘潭大学招生网”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方可参加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无论专业测试为我校校测或国家体育总局统测,均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现场验证。未参加现场验证视为放弃报考。
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3月4日(暂定,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湘潭大学本科招生网)在湘潭大学体育馆进行现场确认复核,采集照片,领取准考证及相关资料。
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清单:
(1)报名材料附件要求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所购买的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原件。
六、文化课考试及体育专项测试
1.文化课考试
凡符合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拟申请文化课单独考试招生资格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课考试,相关安排与要求见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他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2.体育专项测试
(1)学校专项测试时间
2022年3月5日(暂定,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湘潭大学本科招生网)
(2)学校专项测试项目:男子篮球、女子篮球,田径。
(3)学校体育专项测试标准严格按照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为确保测试公平公正顺利进行,学校对测试过程全程录像。
(4)报考男子足球项目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体育专业全国统测。考生参加统测的位置或小项应与在我校报名时严格一致,若统测未区分位置、小项,或未设置我校招生位置、小项,则考生参加的统测成绩须经我校认定通过后方为有效。
(5)报考羽毛球项目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体育专业全国统测。
3.体育专项测试要求
(1)参加学校体育专项的考生须交纳测试费(200元/人)。
(2)测试期间,考生须购买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提交相关材料